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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干部隊伍結構,持續(xù)激勵基層一線干部主動作為,決定開展惠水縣2026年面向鎮(zhèn)(街道)公開考調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調計劃和職位
(二)考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9人。
具體考調職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二、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
全縣各鎮(zhèn)(街道)、縣直部門派駐鎮(zhèn)(街道)機構在編在崗人員。
(二)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備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參加工作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人員)。
4.年齡在38周歲以下(1987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含選調生)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
6.2018年以來錄用的選調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村任職不滿2年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考調資格條件涉及時限要求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6年2月。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根據(jù)職位表上明確的報考條件填報職位,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不能多報,報名表需經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同意并加蓋黨委(黨組、黨工委)公章。
報名時間: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0日17:00。
報名地點:各考調單位辦公室。
報名時提供的資料:《惠水縣2026年面向鎮(zhèn)(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印證資料。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0日18:00。
各考調單位收到報考申請后,須及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并向報考人員本人反饋審查結果。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測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考調職位的比例達到3:1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視報名情況取消該職位考調計劃。因比例達不到3:1導致崗位考調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崗位截止時間為2026年2月11日17:00。
報名期間,各考調單位要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安排專人解答報考者咨詢的問題。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考調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導致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相關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測試
測試分為筆試、面試。測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選與各職位計劃考調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進行,各考調單位根據(jù)測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調計劃數(shù)+1”的數(shù)額確定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測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察工作由各考調單位負責實施,經考察無合適人選的,可取消或減少考調人數(shù)。考察不合格或入選人選放棄考調資格的,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是否遞補和遞補名額,遞補按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六、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各考調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按“考調計劃數(shù)+1”的數(shù)額,集體討論確定考察合格擬試用人員,并在考調單位和擬試用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考調資格。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安排到考調單位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如遇特殊情況須延長試用期的,經縣委組織部同意,最多可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內,擬調動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考調單位黨委(黨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擬調動人員,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將相關情況報送縣委組織部。
七、紀律監(jiān)督及其他事項
(一)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監(jiān)督。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對考調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二)本次考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縣委編辦負責編制審核把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業(yè)單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核把關及考務保障與指導。
(三)本次考調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颊{工作未盡事宜或出現(xiàn)特殊情況,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附件:
1. 惠水縣2026年面向鎮(zhèn)(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計劃表(點擊下載)
2. 惠水縣2026年面向鎮(zhèn)(街道)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
中共惠水縣委組織部
2026年2月4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zhs.gov.cn/xwdt/tzgg/202602/t20260204_89377803.html)
